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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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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美丽杭州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05-29

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落实《杭州市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之工作方案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为加强公司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环境治理,提升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为共同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尽责尽职,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5〕206号),特制定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落实《杭州市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之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按照《杭州市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5〕206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7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杭政函〔2014〕80号)和之江建设局《转塘核心区块建设工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公司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建设工地形象整体提升。
  (二)组织机构:组长:葛瑞平(全面负责);副组长:吴士南(一分);王水清(二分);陈银顺(三分);赵建国、方跃飞(树标杆项目)、张海建(直属项目);组员:陶启华、袁杭生、吴凌燕、张飞凤、郎晨东、陈秀芬、袁法玉、郭水奎、沈定贤、丁卫民、袁海清、谢国祥、葛加成、陈寿淦、张小荣、谢福民及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日常联勤机构设在工程部总师办,联勤处负责人赵建国、方跃飞、吴凌燕;驻点电话总师办88250061、工程部88809715,传真:88809728。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公司在杭州市大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建筑工地,并延伸之所有公司承建项目工地,包括房屋建筑(装修)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1、整治内容
  最大限度减少在建工程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围挡封闭整齐、立面密目网围护、现场道路硬化、裸土及散状材料覆盖、出场运输车辆冲洗、减少施工扬尘措施使用、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建筑垃圾清运规范、全面使用预拌砼和预拌砂浆等方面符合标准化要求,同时要求施工完毕临时设施及时拆除。
  2、工作重点
  (1)强力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严格执行《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杭建工发〔2012〕389号)、《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附件1)以及本方案关于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作为公司建筑施工现场评价“达标”工程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公司内部创优创标要求)
  (2)推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相关工作。公司符合安装条件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100%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且有效与市、县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连接;全公司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要100%安装自动洗轮设备,并确保使用,消除出工地车辆车轮带泥上路现象;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宣贯;配合质量安全监督、城管、交警、交通等部门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
  三、整治原则和方法
  (一)整治原则
  1、全面整治和重点突破原则。工程部协同在杭各项目部工程开展整治工作,其余外地工程由分公司工程科与所在地办事处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工作小组阶段性督查整治工作。
  2、工程部牵头原则。工程部要做好建筑施工现场达标评价,项目部负责协调工程周边关系,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到位、费用到位。工程部要履行管理职责,督促项目部开展整治工作。发现整治不力的要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联勤处报告。
  3、树标杆样板推进原则。以五个项目为标杆(之江度假区的之江发展大厦、村口西G-R21-03一标段、青少年活动中心(拟六月份开工);西湖区的三墩西FG-04;下沙的下沙供销社安置房),树内部样板,练好内功,提升总体,实现管理规范、秩序稳定。
  (二)整治方法
  1、以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绿色工地”、“示范民工学校”等为载体,实行举报制度,对投诉反映或媒体曝光的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的工地实行现场检查,及时向公司内网公布处理结果。同时欢迎监督部门、建设监理与社会媒体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治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合同管理监督与舆论监督。
  2、创建工作具体流程:
  (1)建设工地的“整改、申报”。由工程部牵头按照《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杭建工发〔2012〕389号)、《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附件1)以及本方案关于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实施具体整改,目前在杭在建项目应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填写《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附件2),公司复查达标后向工程受监机构申报。新开工工程应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每月检查并填写《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附件2),达标后及时申报。
  (2)公司组织机构的“检查、复核”。工程部收到项目工地达标申报后,结合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提出复核意见。
  (3)对不按时完成整改、申报工地和复核不达标工地的查处。对不按时完成整改、申报以及整治期间发现项目部虚假申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列为重点监管工地,并采取最严厉的惩处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上限实施合同责任经济处罚的。通过暂停或者取消参优评选、通报批评、暂停内部承揽施工项目市场活动等手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对管理认真项目部的褒奖。对开展工作认真,建筑施工现场评价“达标”且能够长期保持的工程项目部及其项目部负责人,推荐树标杆项目部,定期进行内部通报表彰,并予以优先承揽业务、各类评优评奖优先推荐等激励。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15前)
  按照总、分公司监管职责划分,各部门和项目部要全面动员部署管辖范围各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对整治工作以及《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杭建工发〔2012〕389号)、《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附件1)以及本方案关于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进行宣贯。各项目部要依据公司《工作方案》制定本项目的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各部门、特别是工程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检查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树标杆项目,实行样板先行引路,突出监管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全面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树标杆五个项目具体定位”,全面摸排项目和整治部署,制定各自计划,开展宣贯工作。
  (二)自查自纠提高阶段(2015年6月1日—2015年7月15日)
  工程部按照《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杭建工发〔2012〕389号)、《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附件1)以及本方案关于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对建筑工地现场环境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明确方案、时间、负责人进行整改完善,项目部自查自纠达标后填写《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附件2),经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签字确认并经工程部同意,向工程受监机构申报。
阶段工作目标:项目部按标准完成整改;工作组协同工程部开展第一轮检查,对不达标工地责成限期整改。
  (三)复查督促整改阶段(2015年7月16日—2016年4月30日)
  项目部应保持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严格标准化管理,每半月组织自查并填写《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附件2),经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纳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资料备查。在工程部和建筑工地自查自纠基础上,工作组要结合日常监管检查,按照《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重点工作整治时间表》(附件3)安排,组织对责任范围内工地进行检查考核,并核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附件2)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整治力度,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有关情况纳入监管记录,监管项目信息于每月20日前输入建设项目数据库,《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检查汇总表》(附件4)以及典型案例同时上报联勤处。工作组根据上报检查情况按月通报,奖优罚劣,并组织开展巡查工作。
  阶段工作目标:工程部按计划开展整治检查;施工现场各责任人员与班组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已达标工地继续保持标准化管理,新开工项目创建标准化工地。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5月1日--2016年7月30日)
  施工现场继续保持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严格标准化管理,并每半月组织检查自评。工作组与工程部在日常巡查、检查的基础上,对树标杆项目与各重点区域内的所有工地进行重点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督促项目部全面落实环境整治措施。监管信息保持按月上报。工作组除每月进行通报外,还将组织开展不定期督查行动。
  阶段工作目标:按照达标工地要求巩固标准化管理工作。
  (五)严格控制阶段(2016年8月)
  严格执行建筑工地临时管控措施(结合上级要求制定)。工作组与工程部对监管项目每周进行巡查检查,对重点项目在8月初每天检查,管控期间按上级要求落实专人值守制度,确保符合要求。
  阶段工作目标:继续巩固前期成果,在建工地保持标准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是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要把建筑工地环境整治作为治理施工管理弊端,树立“浙江三丰建设”形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明确环境治理工作的主管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已成立),以此次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整治行动为契机,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分包、班组等参建单位(人员)是工地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环境整治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摒弃以往粗放式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切实形成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工作组与工程部要落实监管职责,提高检查频次,督促落实整改,加大查处力度。以严格的监管来落实企业责任,巩固整治成效。
  (三)细致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工作组与工程部对监管责任范围内的每一个施工现场要明确监管负责人和监督员,确保监管不留死角。要突出重点,对施工处于基础阶段、渣土运输量大的工程进行重点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覆盖、保洁措施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实施差别化管理。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民工学校、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文明施工、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意识,使环境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项目部、每个班组从业人员。
  (四)采取严管重罚,加大惩处力度。工作组与工程部按照合同与公司内部管理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排查、从严整改、从严打击,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打好工地整治攻坚战。对检查中发现环境整治措施不落实的,要马上签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快监管工作频率,提高查处工作效率。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充分发挥物联网视频监控平台作用,善于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所管辖工地开展监控和非现场执法工作,并逐步完善数据采集、流转和共享的工作机制。
  (五)强化信息互通,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组联勤处要加强信息互通,落实例会、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汇总、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推进环境整治不断深入。信用奖惩信息每月汇总登入公司“丰”群、“项目经理”群、“公司物联网”群与“工程部”群,处罚信息每月汇总上报总经办。要通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及时总结和推广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经验、成果,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附件:1、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
     2、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
     3、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重点工作整治时间表
     4、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检查汇总表
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印发《杭州市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附件1
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
环境整治标准
  根据《杭州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以下整治标准:
  (一)施工现场围挡。应符合《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杭建工发〔2012〕389号)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市政工程围挡图集〉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317号)和《关于市政工程围挡制定有关问题专题协调会会议纪要》(杭建工发〔2011〕353号)执行。围档广告设置应以公益广告为主,公益广告量应不少于沿街围挡面积的三分之一,体现杭州特色,保持整洁美观。
  (二)外脚手架架体封闭。外脚手架架体应使用密目安全网(颜色宜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应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非外脚手架部分临边防护及密目网封闭高度应符合《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要求。
  (三)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和加工场所应采用混凝土等材料硬化,破损路面要及时修补。现场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
  (四)裸露土方及散装材料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水泥、粉煤灰、灰土、细砂石等)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对于停止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土采取覆盖或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
  (五)运输车辆出场清洗。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均应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并应确保100%使用。基坑土方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可按要求设置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沉淀池。经区(开发区)、县(市)住建局确认,现场确实场地狭小而不具备安装自动冲洗装置的土方阶段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单位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泥上路。洗车池必须配套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符合要求的污水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施工单位应负责保持出入口通道及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
  (六)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设备,建立洒水清扫降尘制度并严格执行。遇外架拆除、临时设施拆除、土方回填、清运垃圾以及市政道路施工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发生空气重污染预警时,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试行)〉(杭建文领办〔2014〕1号)的通知》,停止相应级别对应的施工作业并加强洒水。
  (七)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原则上所有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正常使用并与企业总部连接,与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监管平台联网。施工企业安全部门应每日不少于1次对企业所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网上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处置,同时做好台账记录。监理单位每日不少于1次对企业所承监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网上巡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项目总监,同时做好台账记录。施工现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每天对视频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遇有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时反馈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商和项目监督机构。
  (八)施工现场垃圾运输、存放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委托手续符合相关规定。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应采用密闭式容器调运、小车推运等方式及时清运,清运时采取适当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凌空抛掷,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九)施工现场全面禁止现拌混凝土和现拌砂浆。全面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格控制现场搅拌。现场使用的水泥筒仓、砂浆干粉筒仓在材料进、出环节必须采取防尘措施,筒体应保持表面清洁,无锈斑和锈蚀现象,严禁在现场露天直接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十)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施工现场的活动房、临时围挡等临时设施一般应在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并清理场地。如施工单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应及时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政府督查违法建筑管理机构报告。
  附件2
施工现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验收)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部位

建筑面积

检查内容

得分

1、施工现场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规范(10分)

2、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无破损;(10分)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无明显积水,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保洁;(10分)

4、现场裸露土方和易扬尘材料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10分)

5、工地出入口按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出场是否冲洗干净;(10分)

6、施工现场按要求洒水降尘,空气重污染预警时停止相应工序施工(10分)

7、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使用和管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0分)

8、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清运符合规定(8分)

9、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8分)

10、及时拆除临时设施(8分)

11、其它问题严重需要扣分的内容(不超过6分):

12、其它成效显著需要加分的内容(不超过3分):

检查结果:实得分(     )/应得分(     )*100

检查结果:达标(   )  不达标(   )

达标标准:检查得分80分及以上,且第1-10项每个参评分项得分不低于5分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监督站复核

 达标 (  )

不达标(  )

  附件3
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时间表

序号

重点工作

重点整治时间

工作要求

1

施工现场围挡

2015年8月

重点检查围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完整、整洁、美观,是否及时维护和保洁,公益广告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2

外脚手架架体封闭

2015年9月

重点检查密目网悬挂是否完整;破损密目网是否更换、整洁。

3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2015年10月

重点检查场内主要道路、场地是否硬化,路面破损是否及时修补,是否落实专人定期清扫、洒水,垃圾、泥土是否及时清扫。

4

裸露土方及散装材料覆盖

2015年11月

重点检查现场裸露土方和易扬尘材料是否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材料堆放是否整齐;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

5

运输车辆出场清洗

2015年12月

重点检查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是否按规定设置,相关制度是否落实(保洁制度、措施和人员是否到位),车辆出场是否冲洗;渣土车辆出场是否密闭,是否办理排水许可证。

6

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016年1月

重点检查洒水设备是否完好,保洁制度、措施和人员是否到位。

7

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2016年2月

重点检查视频监控是否在线,摄像设备是否完好,遇故障是否及时排除和及时报告。必要时检查施工、监理企业相关台账。

8

施工现场垃圾运输、存放措施

2016年3月

重点检查建筑垃圾存放是否覆盖、有无及时清理,有无高空抛掷现象。

9

施工现场不得现拌混凝土和现拌砂浆

2016年4月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现场搅拌行为。

10

及时拆除临时设施

2016年5月

重点检查工程竣工后临时设施是否拆除到位。

  附件4
杭州市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检查汇总表
(      月份)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工程类别

检查工程项目

总数(个)

检查评价结果

达标(个)

不达标(个)

1

房屋建筑工程




2

市政道路工程




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4

其他




5

合计




本月在监工程个数


检查工程项目达标率


本月主要做法和经验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责令局部停工整改后仍治理不力的工程项目情况


备注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说明:经责令局部停工整改后仍治理不力的工程项目请另附明细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违法违规事实以及工程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方式等。